征收拆迁中征地方有哪些必须遵守的程序?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3-02-22

  首先,被征收人需要知道,征收拆迁房屋必须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须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公告。由此可以看出,征收方想要征收拆迁房屋的必须有市、县的政府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公告。如果被征收人没有看到房屋征收公告,可以申请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进而判断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因此,被征收人没有见过征收公告,一定要谨慎。

  其次,征收拆迁房屋必须由具有法定资质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基本上决定了被征收人能获得多少补偿。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拆迁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机构一般由被征收人选定,如果被征收人放弃选定评估机构,就会由相关部门指定,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这是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一步,如果没有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征收方直接指定,那显然是不符合征收拆迁法定程序的,同时要注意评估机构是否具有法定资质,这样才能得到合法的评估。

  最后,当被征收人的房屋在面临强拆时,征收人是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最终被征收人的房屋确认要被强拆,也要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被征收人要在补偿决定作出的两个月内没有提起复议,六个月内没有提起诉讼,另一方面是要征收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方本身是不具有强拆权力的,这是房屋征收拆迁程序中容易被很多被征收人忽视,所以征收方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强拆房屋,我们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提起确认强拆违法的。

  以上是房屋征收拆迁中征收方必须遵守的程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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