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江苏南通陈女士与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一案,崇川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5日作出崇川复议[2019]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其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征收项目所涉所有被搬迁户获得补偿安置的具体数额、补偿款发放方式、房屋产权置换具体方式等信息重新作出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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