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聂荣律师代理的张先生诉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7月8日作出(2019)冀07行初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对原告张先生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建南街3号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的10号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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