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聂荣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安徽宿州张先生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经由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9)皖13行初5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作的埇政征(2018)27号《关于对大泽路安置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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