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聂荣、宁志武律师代理贺女士诉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做出的(2018)川0112民初6264号民事判决书。经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川01民终67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做出的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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