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笪凤瑶律师代理的刘瑞银诉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06-19

由本所笪凤瑶律师代理的刘瑞银诉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5月16日作出(2019)辽01行初154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沈阳市和平区政府2019年1月29日作出的《和平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中关于“征收红线图”的答复,要求和平区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20工作日呢履行公开信息的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