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代理的重庆周先生等8户诉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一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作出(2018)渝01行初3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潼南府征补字〔2017〕1号),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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