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王家才律师代理的孙先生诉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相邻采光、日照纠纷一案,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5月27日作出(2019)辽02民终4349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2018)辽02民初3672号民事裁定,并指令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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