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张伟律师代理的陈先生诉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19-06-04

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张伟律师代理的陈先生诉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京0114行初197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人民政府2019年1月对陈先生的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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