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宋晓峰律师代理的程先生诉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强拆违法一案,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皖1503行初6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人民政府、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拆除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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