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刘博韬律师代理的平先生诉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强拆违法一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2017年1月18日强拆发生,平先生2018年3月15日才提起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作出(2018)晋行申392号《行政裁定书》,认定原审两级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并裁定提审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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