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日照市秦先生等人的妨害公务上诉案,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2019)鲁11行刑终31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18)鲁1102刑初659号刑事判决,发回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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