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夹江许女士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经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11刑终16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2018)川1126刑初159号刑事判决,指令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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