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阜阳市刘先生诉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阜阳市颍州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一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4月8日作出(2019)皖行再2号行政裁定,裁定撤销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皖12行初190号行政判决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行终696号行政判决,发回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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