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杜某等三人诉衡水市桃城区彭杜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11行终14号《行政裁定书》,判决撤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8)冀1102行初227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其继续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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