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诉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3月22日作出(2019)粤02行终10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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