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冯振兴律师团队代理的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杨某诉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国家赔偿一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2020)沪01行终18号《行政裁定书》,判决:一、撤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编号(2019)沪0112行初423号《行政判决书》;二、发回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重审。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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