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诉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上诉一案,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2020)冀06行终1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602行初148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保莲政复决(2019)第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撤销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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