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王金龙律师、陈福文律师代理的原告吴某、谢某诉被告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2日作出(2019)川0114行初9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告知书》,当事人的权利得以维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