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李某某、荆某喜、兰某某、荆某成和樊某某不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经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于2020年2月6日作出郑政(行复决)[2019]10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委托人的督促村务公开申请,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委托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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