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盐城市左女士等人诉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苏09行初16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两个月内对委托人提交的申请书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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