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贾营子村王某某诉红山区人民政府、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2019)内0402行初17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出的赤红城管西城监限拆字(2019)第086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撤销红山区人民政府赤红政复决字(2019)第34号《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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