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费县闫先生等3人诉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二审一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19)鲁13行终296、288、29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撤销处罚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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