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聂荣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安徽省宿州市张先生诉宿州市埇桥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2019)皖13行赔终4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原告房屋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奖励损失等共计二百八十余万元的赔偿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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