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宋姣律师代理的蒋某、罗某等人诉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确认征收协议无效上诉案件胜诉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0-01-06

由本所宋姣律师代理的蒋某、罗某等人诉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确认征收协议无效上诉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作出(2019)湘11行终34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了征收协议无效的判决结果,驳回零陵区自然资源局的上诉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