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嘉兴市费先生与嘉善县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纠纷一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浙04行终351号《行政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嘉善县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推平原告所种植的苗木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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