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刘某某诉漯河市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经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豫1122行初2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漯河市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郾罚决(2018)31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和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郾政复决字(2019)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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