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马先生不服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一案,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仑政复(2019)3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宁波市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撤销涉案《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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