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王运磊律师代理的福建省某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服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一案,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2019)闽0902行初5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16日强制拆除某养殖场及养殖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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