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举报,名为“陶斐伦”的人冒充北京在明律所事务所律师助理,私自收取当事人的费用。对此,我所高度重视并郑重声明,陶斐伦非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于陶斐伦冒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名义行骗的行为,我所严正声明如下:
一、针对冒充我所员工的行骗行为,我所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我所律师代理费均由律所账户统一收款,不会委托个人收取,请广大当事人谨防受骗。
特此声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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