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枣庄李先生诉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庄市人民政府撤销复议决定一案,将于2019年5月20日9时,在滕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