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张某诉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政府、河北永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国土资源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建设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局国家赔偿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9点在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