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海安汤先生诉海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海安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一案,将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4:00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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