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乌鲁木齐市李先生诉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一案,将于2020年1月7日11:00,在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