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及标准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国务院第590号令)
1、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有产权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以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
2、补偿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屋进行经营并且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还应当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由此被拆迁户们就可以大体判断下自己房屋的价值,对补偿数额是否合理也能做到心中有数。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能够补偿多少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停业期限,被征收前收益以及当地制定的相关政策作为参考。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主要是参考《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等。
1、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可以选择货币补偿;(3)也可以选择产权房屋调换。
2、补偿内容: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对房屋进行重建成本价的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最低的补偿标准是房屋的建筑成本价加上土地的补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最低的补偿标准是同区位拆一补一。除此之外,拆迁人还应该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3、补偿原则: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但是被拆迁户们要掌握的一个原则就是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能因为拆迁而降低。掌握好这个原则,首先对自己得到的补偿是否合理就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