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不可移动文物被强拆 文物局:曾明确批复不可拆迁
- 作者:在明律师
- 来源:北京杨在明律师网
- 日期:2025-03-25
河南一不可移动文物被强拆 文物局:曾明确批复不可拆迁 2016-02-01 13:50:40
法制晚报讯(稿件统筹 朱顺忠 实习记者 鲁佳乐)近日,法晚记者接到河南省开封市市民郭先生反映称,1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政府对当地一处被市文物局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住宅进行拆迁。龙亭区政府工作人员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称,此次拆迁根据龙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决书”进行。开封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此前曾就此事向拆迁办明确下达批复“不可进行拆迁”。
郭先生近日向法晚记者反映称,1月14日,当地政府对其住宅进行强制拆迁,而其住宅在2012年被开封市文物局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郭先生还告诉法晚记者,拆迁当天执法人员拿走了其身份证、户口本,现在他们一家人只能借住在亲戚家。
随后,法晚记者联系了龙亭区政府,其工作人员称此次拆迁是根据龙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决进行,并无不妥。记者随后查询到的这份“龙法行审字第14号”行政裁决书显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所作龙政征补决字4号房屋的补偿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由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月25日和今天下午, 法晚记者多次联系到开封市文物局采访此事。该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称,龙亭区磨盘街12号确为不可移动文物,在此次强制拆迁行为进行之前,曾经向当地拆迁办明确下达文件批复:不可进行拆迁。 今天下午,开封市文物局工作人员向法晚记者进一步表示,文博馆专家和执法队已经出发,对该处住宅进行鉴定,判断拆迁工作是否对文物造成破坏和破坏程度。
(磨盘街29号宅院 开封市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遭强拆后现场图)
(文物遭强拆后现场图)
(文物遭强拆后现场图)
(开封市文物局文件)
(开封市文物局文件)
(法院行政裁定书)
(法院行政裁定书 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龙亭区最新回应:
图1为12号宅院原厢房情况
图2为12号宅院原院内情况
图3为12号宅院主房现状
图4为12号宅院大门现状
开报集团全媒体记者 马立虹报道 近日,一篇题为《河南一不可移动文物强拆 文物局:曾明确批复不可拆迁》的报道在网上引起热议。到底情况如何,记者对市文物局、龙亭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经文物部门实地勘查,该不可移动文物主体格局存在,部分门窗失窃。对此,负责征收工作的龙亭区政府表示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
市文物局表示,网上所报道的不可移动文物为“磨盘街12号宅院”。2007年至2011年,在国家、省文物局统一部署下,市文物局在开封市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认定、登记“磨盘街12号宅院”为不可移动文物并进行公布和挂牌。该宅院位于开封市磨盘街路东,为民国时期建筑,座东面西,存有大门、主房,北厢房局部翻建,南厢房已完全翻建。
市文物局获悉后,于28日下午派执法人员赴现场实地勘查,发现与原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时的原状相比,其大门、主房及北侧厢房等主体格局存在,完全翻建的南侧厢房不存,北侧厢房有破损,翻建部分已拆除,大门及主房之门窗被破坏。发现此情况后,市文物局已要求龙亭区政府加强现存文物的保护工作,避免文物受到进一步损害,同时最大限度地寻找佚失的门窗;并尽快启动编制《保护维修方案》,为恢复原貌奠定基础。
随后,记者到龙亭区政府就房屋征收及后续处置情况进行采访。据介绍,2016年1月14日,根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龙亭区人民政府依法对该处房屋进行征收,但鉴于该处房屋为“不可移动文物”,龙亭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房屋进行了保留而未予拆除。据悉,该区政府在对该房屋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前,此处房屋以及院门楼部分门窗(为修缮部分)已遭到人为破坏。但对该院其他房屋以及违法建设拆除后,龙亭区政府未能及时有效地对该处房屋进行保护,造成其门窗部分失窃。对此,龙亭区坦诚表示负有责任,愿意诚恳地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目前,龙亭区政府已安排午朝门派出所对失窃情况调查处理。龙亭区政府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配合文物等部门对该处不可移动文物房屋加强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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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小知识
根据《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我国文物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来源:综合法制晚报、开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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