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几十平或几十万的补偿决定】
委托人父子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区某区拥有国有土地,委托人在该地建有房屋居住及养殖场进行养殖以作为生计收入来源。2016年起,委托人被告知因“某交通基础设施及环境和资源保护项目”建设,上述建筑被纳入征收范围。随后,区管委会作出了征收决定,由于对委托人仅仅补偿或安置几十平方米房屋或提供几十万元的货币补偿款,该补偿标准与委托人因征收产生的损失有天壤之别。如果按照征收部门的补偿标准,不仅意味着委托人丧失了基本的居住条件,其赖以为生的养殖业也将毁于一旦,维持生计的唯一经济来源面临瓦解。征收部门见委托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态度坚决,加快了征收程序,迅速向两委托人分别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此时,法律知识不足的委托人仅仅抱着“补偿非常不合理,协议坚决不能签”的信念,但是其尚不知,随着时间的流逝,其就补偿决定提起法律程序的时间越来越少,补偿决定离执行的时间也越来越近……
【律师代理:听证发言击退强拆执行申请】
直到征收补偿决定书经过了6个月起诉期限,直到区管委会向其下发执行《催告书》,委托人仍然“懵懂”地坚守“绝不签订协议”的执念。终于,2017年7月1日,委托人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征收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将要在一周后举行执行听证的传票。此时,委托人方“如梦初醒”,必须要找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维权了,否则,这不是要强拆我的房子了吗?
委托人迅速在网上进行搜索查询,在对在明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定了解后,直接来到北京,辗转来到在明所。委托人到所进行咨询当天,正值周六杨念平律师在进行在明律师免费讲座,委托人落座旁听了杨律师的讲座后,更加坚定了委托在明所律师的想法。然而,在杨律师与团队的青年律师李群杰详细了解了委托人的案情及仔细查看了材料后,两位律师不约而同地眉头紧蹙:一是为对委托人补偿太低而愤懑,二是为当事人错过了最佳维权起诉时机而惋惜,三是为本案的困难棘手而焦虑。但是,两位律师从法律理论及实践经验出发向当事人阐明了案件风险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甚理想的后果后,当事人仍然毅然选择委托。
于是,两代理律师迅速对案情及材料进行透彻研究,充分准备。在听证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据理力争,首先揭露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以及对委托人下发征收补偿决定过程中的实体程序违法;其次,尖锐指出强制执行申请人在非诉执行申请过程中所提交必备材料的缺失,最后,阐述法院一旦下发执行决定书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最后,经过代理律师专业的听证发言,申请人自觉其征收及对委托人补偿等均存在严重违法,因此,直接作出了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决定,撤回了强制执行的申请。自此,代理律师将委托人的房屋从“悬崖”边,拯救出来。
【律师说法:补偿决定救济,万不可错过】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是著名的西方法律谚语。意在说明,法律只保护积极主张权利的人,也就因此而产生《行政诉讼法》上的起诉期限规定。在房屋征收案件中,在起诉期限内主张权利极为重要。一旦丧失起诉权利,房屋甚至会因法院下发执行裁定而被司法强制拆除。本案中,倘若没有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参与,委托人恐怕难逃房屋被法院拆除的厄运。因此,在明拆迁律师再次提醒各被征收人,维权一定不能随意错失期限、时效,并且要尽早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提前谋划布局,以避免穷途末路之际的无奈与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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