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哪些文件是需要签字的
征收土地预公告
无需签字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询意见表
无异议可以签字
目的是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土地登记调查表
无异议可以签字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财产确认环节,一定要核对详细,是之后要求补偿的依据,误登、少登可以不签字。
征地批文和征地公告
无需签字
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由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审批。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地批文是土地征收的合法依据,实践中易出现征地批文过期、少批多占、不按照批准用途用地等多种情况,对此要有一定的认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无需签字
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对照看补偿标准和相应的情况,补偿不合理启动法律维权方式,常见的有:对补偿标准不认可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对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程序也可以提起相应的复议或诉讼。
评估报告
无异议可以签字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评估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评估不同,一般采用的是建筑成本价。
此处签字不等于认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可提出复核。
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
可以签收
拆迁方对本区域的违建进行排查,尤其是针对非法占地修建的房屋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
违建的认定程序和判断较为复杂,实践中有大量被错误认定为违建的情况。在收到该文书的时候,根据自己建筑的实际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来判断,然后在法定的期限提起复议、诉讼。
限期腾地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可以签收
针对合法建筑,被拆迁方不签字的情况,拆迁方可以用相应的程序来责令被拆迁方交出土地,该文件生效后拆迁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首先要看本身情况是否符合责令交出土地的条件。不符合一定要在签收之后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复议、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无异议可以签字
最为核心的法律文件,需将拆迁方承诺、允诺的条件约定在协议中。
防止签订空白协议和逼签手段,一定要明确具体的了解协议内容,越明确具体越好,不满意补偿千万不要签字。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网络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